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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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2GC2024JT2496 | |
标段名称 | S335湾石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检测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4JT249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湾石路行政三号楼十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乐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伟业大厦1204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奚冬冬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74.6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韦海波 | |
证书编号: (公路)检师1349775GC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 | ||
工期(天) | 2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S101淮徐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项目;2、G206 威汕线汤口路五十埠桥至方兴大道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3、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K4+000-K4+800段)第三方检测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1、S101淮徐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项目;2、G206 威汕线汤口路五十埠桥至方兴大道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3、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K4+000-K4+800段)第三方检测项目;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立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73.84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李峰 | |
证书编号: (公路)检师0916731CQA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 | ||
工期(天) | 2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S321繁昌县红花山路至黄浒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检测;2、芜湖县S354湾石路青弋江桥及接线PPP项目、芜宣机场机场路建设工程一期 工程、芜湖县S248湾沚至珩琅出口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3、芜湖县芜屯路蟠龙加油站至九连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1、S321繁昌县红花山路至黄浒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检测;2、芜湖县S354湾石路青弋江桥及接线PPP项目、芜宣机场机场路建设工程一期 工程、芜湖县S248湾沚至珩琅出口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3、芜湖县芜屯路蟠龙加油站至九连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庆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71.3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姚强胜 | |
证书编号:201811002699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 | ||
工期(天) | 2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S211太湖至望江一级公路望江段PPP项目过程、交工核验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2、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检测服务;3、G206小关至桐城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服务; | |
规定公示的 | 1、S211太湖至望江一级公路望江段PPP项目过程、交工核验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2、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检测服务;3、G206小关至桐城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服务;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2.1.2条资格评审要求;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2.1.2条资格评审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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