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作者: 张倍毓
项目编号: | RW-ZY-202402-000041 | 招标人: | 张倍毓 | 项目名称: | 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伸缩缝安装专业分包任务 |
公示期: | ~ | 联系人: | 侯安 | 公司: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路桥工区 |
电子邮箱: | 535086193@qq.com | 电话: | 18829222962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1.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GTC及轨道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伸缩缝安装专业分包任务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含税总价为 7248961.29元(大写:柒佰贰拾肆万捌仟玖佰陆拾壹元贰角玖分),不含税总价为 6650423.20元,增值税为 598538.09 元。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3.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甲方提供的乙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乙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质量合格方可报量,进度报量的审核结果或进度结算,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质量认定和最终结算依据。变更签证不计入进度报量,在最终结算时计入总价。4.本工程按月结算,按月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付款比例发生变化,甲方按变化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进行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方式相结合,即使单次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也不代表甲方按照突破建设单位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5.1.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不得大于2人。5.2.本工程的施工必须达到 省级 文明/平安工地标准,否则,结算价下浮 10 %。5.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甲方以合同质量目标分解的具体目标,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5.4.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3.2条创优目标的,结算价下浮20%。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