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设计(民航专业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设计(民航专业工程)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北招标备字〔2023〕56号
项目类型:
设计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4-01-03至
2024-01-08。
标段名称 | 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设计(民航专业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96.62 | 85.83 | 76.09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炜 | 杨思坤 | 商庆伟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张炜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07030198 | GJ20190157 | B131810924 |
投标人业绩 | 1.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供油工程设计2.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供油工程设计3.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供油工程4.郑州机场北货运区一期及飞行区配套供油工程5.柬埔寨暹粒吴哥国际机场供油工程EPC总承包 | 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除冰坪及局部滑行道优化工程项目设计合同2.首都机场D2滑行道北延(二期)工程 | 1.中源实业伊通满族自治县石油仓储项目 |
投标报价(元) | | | |
质量 |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质量的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关于质量的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中关于质量的要求)。 |
工期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合格之日(以最后通过验收日期的为准)止。其中:(1)初步设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8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合格之日(以最后通过验收日期的为准)止。其中:(1)初步设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8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合格之日(以最后通过验收日期的为准)止。其中:(1)初步设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8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
评标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联系人: | 谭昂 |
联系电话: | 022-24902240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北地区管理局 |
地址: | 北京首都机场 |
电话: | 010-6459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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