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内科住院大楼暖通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内科住院大楼暖通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04-030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
地址 |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峰东路78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严加伟 1395500134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B座1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雷宇 1361550201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16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28181037.6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朱贺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豫141201720190258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奖项 | 1、项目名称:郑州博物馆新馆空调工程 金额:4250.98万元 竣工时间:2021 年 3 月 30日 2、项目名称:剑河温泉小镇核心区房建二次暖通工程 金额:2490.00万元 竣工时间:2018 年 7月 20日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雪山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28467099.1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任科先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鲁111201620174100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奖项 |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新办公楼空调设备(水系统 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金额:2059.38万元 竣工时间:2021年9月22 日 2、项目名称:聊城万达欢乐小镇文化旅游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金额:2700.00万元 竣工时间:2019 年 10 月 19日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27800005.42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顾鸿燕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7201827686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奖项 |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机电一阶段工程机电施工项目; 金额:5059.23万元 竣工时间:2018年 11 月 12日 2、项目名称: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工程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暖通施工 金额:4700.00 万元 竣工时间:2021年10 月30 日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3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不含专家费) | |||
招标代理费 | 152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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