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 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砌筑砂浆、砖、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ZGS-HSJCXM-202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本项目砌筑砂浆、砖、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有国际货运中心、口岸仓库、配套用房、门卫室(1、2)、卡口(1、2),总建筑面积47920.06㎡。其中 配套用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44.52㎡(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412.62㎡);国际货运中心、口岸仓库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条 形基础,主体结构为门式钢架,建筑面积42374.92㎡;卡口、门卫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0.62㎡。项目绿化面积11992.95平方米,绿地 率为10%。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使用项目 | 使用单位 | 招标文件售 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SJZ-01 | 砂浆、砌块 | 各种规格 |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 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 工程项目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呼和浩特新机场 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 房工程项目 | 500 | 5000 |
2 | DC-01 | 地材 | 各种规格 | 500 | 5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 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贸易商注册资 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20-2023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 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 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 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贸易商投标不受 生产能力限制,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 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 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4年4月11日8时00分至4月15日17时00分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 - 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如下: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9961 0100 1017 0023 3959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售后不退。 4.5已交纳框架服务费的集团框架入围供应商,参加框架对应年度及区域内的同类物资单项招标免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4.6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 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1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 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34号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34号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项目海关及货代用房工程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联系人: 窦先生(物资管理部)13827430159;
尹先生(项目物资负责人)18835101172 。
二〇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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