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部新城津滨港(挂) 2017-2-A 地块住宅项目一期项目
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部新城津滨港(挂)2017-2-A地块住宅项目一期项目已由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宏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部新城津滨港(挂)2017-2-A地块住宅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 31705.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2320.02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8206.4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64113.56 平方米,包括 9 栋住宅、 2 栋配建、 2 个变电站及 1
个换热站。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7777.51 平方米,最高高度 69.05 米,最高层数 23 层。基础采用混凝土预应力
应力管桩及钻孔灌注桩,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建 火等级二级,使用年限 50 年。
2.2
招标内容: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
3.2 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 10% 。
3.5 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06 月 23 日 12 时至 2022 年
06 月 29 日 14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 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2:0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上发布 ,
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