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机场基础设施修复及加固工程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机场基础设施修复及加固工程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机场基础设施修复及加固工程
2.2 项目编号:0748-2544CA2088DJ
2.3比选范围:1.长春机场航站区:井体、雨水篦子、雨水沟渠加固修复,增设雨水管网等。2.长春机场地下停车楼能源站:破损环氧树脂漆地面修复。3.长春机场污水厂:污泥间及路面凹陷区域硬化维修。4.长春机场中心变电所: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及中心变电所理石伸缩门门套修复。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规范、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通知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量
2.5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6项目预算:人民币1622036.37元。
2.7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6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7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8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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